一分公司召开“我谈民法典”座谈交流会 弘扬法治精神
一分公司召开“我谈民法典”座谈交流会 弘扬法治精神
根据省国资委《关于开展2023年河北省“每月一主题”普法宣传活动的工作方案》、公司法治宣传教育相关要求,一分公司于5月15日下午开展了“我谈民法典”座谈交流会,组织机关职工共同学习了《民法典》相关内容,引导职工树立法治意识,弘扬法治精神。
民法典与每个人的生活、工作、学习都息息相关、密不可分,为人们生活、工作中的各种纠纷提供统一的判别标准。民法典这部“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”,学会运用后将更好服务于广大职工。民法典的立法目的是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,调整民事关系,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。此次学习活动,旨在通过学习让广大职工知法、懂法,提高维权意识,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。
财务管理科科长王龙带领大家共同学习了合同中的买卖合同、建设工程合同,侵权责任中的建筑物和物件损害责任等相关内容。他重点为大家讲解了用益物权中的居住权、人格权中的隐私权以及个人信息保护等大家关注度较高的法律条文,进一步提高了分公司职工的法治意识。在提问环节,在场参会人员纷纷举手,积极提问,其中王龙就一些具体处理问题也举出典型案例,将一些共性的注意事项进行讲解,现场反响热烈。
“《民法典》的出台,为维护广大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,提供了更加坚实的保障。学后使我受益匪浅,感受很深,深受启发和教育,今后我要带头遵法、守法、宣传法,争做法律‘明白人’。”,财务科段志青在交流会上谈了自己的学习感悟。
通过学习,大家对《民法典》的来之不易、历史意义和重要性有了更为深刻、更高层次地认识和理解,对依法治国、依法治企有了更强的信心和决心,学法、守法、尊法、用法的意识得到了进一步提高,这为公司积极开展法治宣传、有效营造法治氛围、推进依法治企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。
分公司十分重视对《民法典》的宣传学习,除利用分公司党总支中心组集中学习,让各位领导干部先学一步、学深一步外,还要求大家认真学习,快速掀起学习、宣传、遵守《民法典》的热潮,不断增强全体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,争做《民法典》的学习者、宣传者、践行者。
此次学习活动的开展,引导职工自觉规范在工作、学习和生活中的民事行为,正确维护自身正当合法权益,在分公司营造了“遵法、学法、守法、用法”的浓厚氛围,为公司行稳致远提供了坚实基础。
分公司在工作之余,充分利用视频学习、撰写笔记和工作实践,积极利用各类宣传形式,形成全员学习《民法典》的良好氛围,教育广大职工树立法律意识,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,养成遵法守法的良好习惯。(王龙)